林杭愣在原地。
“朋友”想必是女朋友吧,“小胖子”就是她。
那时总是为了人为造巧偶遇陈程,一周要跑三趟这家店吃烧烤。
她不那么自在地低下头看了看脚尖:“我和你是一个高中的。”
陈程想起来林杭第一次加他那时是通过他高中班上的一个同学,但他没有表现出自己早就知道这件事的样子,而是回了一句饶有兴趣的:“哦?是吗?”
“嗯,”林杭边看菜单边回答他,“我在你隔壁班,你参加篮球比赛的时候我还给你送过水。”
可惜你肯定不会记得隔壁班有这号人,水也没机会送到你手上。
陈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自己高中时代学校里的漂亮姑娘和他的一打女朋友们,对眼前的人一点印象也没有。
不过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女大不说十八变了,七十二变都有可能。
陈程没有接话,只是绅士地拿起水壶给林杭倒水。
林杭接过水杯。
十七八岁跨越了重重障碍的水没能递到校园最耀眼的王子手上,数年后终于能够坐在他对面接过他给自己倒的水。
她又控制不住地红了眼眶。
“你好像,”陈程思考了一下该用什么措辞,“稍微有点爱哭啊。”
被操的时候也是,他想起昨晚要得狠的时候她在自己身下掉了不少眼泪。
“不好意思。”她为自己的失态道歉。
两个人面对面吃了一顿烧烤,这是林杭第三次和陈程一起吃饭,她发现眼前这个男人真是该死的有魅力,坐在米其林餐厅里风度翩翩,坐在烧烤摊竟也没有格格不入。
吃到尾声的时候林杭起身去结账。
陈程示意林杭坐下,他没有让女生付钱的习惯。
出门的时候她递给陈程一根红双喜:“回礼。”
陈程接了过来,放进口袋。
面前突然驶来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从车上下来两个穿着正装的男士。
“小王,你送她回去。”其中一个男士看了一眼林杭并向陈程点了点头。
陈程双手插兜转过身来和她道别:“再见。”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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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一些废话要说:
王菀之的歌。
400加更。摇了我吧,你们太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