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一个在街头一个在巷尾,但是这对于您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对吗
隋殇皱皱眉头,别的都好说,这个披萨不行,以前她就喜欢这些东西,从现在开始,全部严禁,要是实在想吃的话,可以让杨妈做。
“披萨不健康,再换一个吧!”里面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那家的披萨虽然有名,但是不像来福家这么有名,别看来福家名字很土,但是这家可是不折不扣的百年老店,他有记忆的时候,他爷爷就常在这家吃饭,和当时的老板交情颇好,他还经常跟着去蹭饭。表面看上去平平无奇的一家店,即使末世之后也没受任何的影响,依然在同一个位置,屹立不摇,内有乾坤,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那如玉一听说不让吃披萨,其实也没有多惊讶,这人不喜欢这些速食,她打小就知道,以前那家还存在,他们还是未婚夫妻关系的时候,每周一次的约会,全部都是那些看上去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店,偶尔她发表一下不同意见,也会被镇压,但是下次见面的时候,他会专门带着杨妈做好的那些,什么炸鸡薯条之类的,给她吃,估计他长这么大,连kfc都没进去过吧!
别说人家,在他的严厉管制之下,连她都没去过,不过那些店里的招牌美食,她可是吃了个全部,这还要感谢杨妈的好手艺,其实每次她都很纳闷,为什么不在第二天的时候,就送到他们家去,非要等到再见面的时候才能吃。
她这人吧,虽然体不胖,但是心很宽,所以也不太计较,有的吃就好,再说,她估计,披萨什么的,今天吃不到,明天杨妈就会给她做的,最坏不过就是,她自己去买上几个,想吃的时候就可以吃了。
这样一想,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可以买上一些爱吃的,放到井台上,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虽然不知道可以放多长时间,但是,按照井壁的温度来说的话,半个月是没问题的,她的手放在井壁上,能够感受到那股冰寒,好像要透过皮肤,传到骨头上似的,保守估计,最起码也得在零下三四度。
想到了这点,她就精神起来,好像逛了一下午的人不是她似的,也许,她还可以放上一些冰激凌什么的,要不是隋殇就在她身边,她都想冲出去自己买了。
“那好,那就还在来福家,再叫几个家常菜吧,我还想吃他们家大厨做的那个麻辣香锅,麻油啤酒鸡。”眼巴巴的看着他,其实她也不是非吃不可,可是你问的,总不能耍人吧,要是实在不行,人家就不吃啦!
虽然是这样想,但是那如玉的眼神中,明明白白的透着一种委屈,你说了吃又不让人吃,谁能接受的了。 这是卖萌,□□裸的卖萌啊。
摸了一把她的头发,顺毛!
隋殇心底还是高兴的,她搬出来之后,人变得鲜活多了,这样的表情,在平时她是绝对不会做的,要是他说什么不能吃,她最大的反抗举动可能就是不说话而已吧!而现在,她会用水汪汪的大眼睛一错不错的看着你,好像谁要是不给她吃的,就是千古罪人似的!
她点的几乎全都是辣的,隐晦的看了一眼她的肚子,不知道孕妇对于辣菜有没有什么忌口的,民间似乎有传说,酸儿辣女,那也就是说,有人怀孕的时候就是比较爱吃辣的,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点点头:“行,你先看会电视,我一会就回来。”要是别人的餐的话,那就可以让人买回来,但是既然要吃大厨做的,他就的亲自去买了,要不然,那脾气怪异的家伙,未必肯做啊!
来福家的大厨,衡来福,店名土,人名也不洋气,但在末世之前,他就是个传奇人物,每天日上三竿才开店,心情不爽就不来,来了之后看人不顺眼,那也不给做,所以来福家的饭店,很多人吃到的其实都是小厨师们做的菜,他自己倒是很少亲自动手。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偶有一些什么眼神不好的所谓官二代,富二代的看不惯,想要教训的时候,却每每被人阻拦,并且都没有什么好果子吃,他背后的人,一直都是个谜,隋殇倒是清楚,毕竟,五百年前是一家啊,但是因为不相关,也没什么交集。
他们两个的相交,还是末世之后的事情,作为中央基地的首领,他掌握着整个基地的所有果蔬供给,不可避免的有了交集,两人性情相投,志不同道不合,但是也不影响君子之交淡如水。
没电话就是不方便,连吃个东西,都要自己去买,哪像以前,一个电话,随叫随到,那如玉倚在沙发上,看着男人的背影,心里不是不纳闷的,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居然因为她想吃东西,自己亲自去买了,难道终于发现她才是真爱了?这么一想,浑身就打了个冷战,别这么吓唬人好不好!她的小心肝虽然健康,但是总这么饱受惊吓,也是不好滴!
隋殇是不知道自己的一片心意付诸东流了,不仅如此,还被人家腹诽被他爱上是件很恐怖的事情,要不然,估计会想把待会买回来的菜,直接扣在她的脸上吧!凶残……
来福家一如既往的门可罗雀,与末世之前形成鲜明对比,几个年纪不大的小厨子毫无形象的蹲在门口,每个人手里都捧着半个小西瓜,来来往往的人都在注视着他们——手里的西瓜。
隋殇进门之前都多看了两眼,只不过想的是,他今天带回来的似乎没有西瓜,那就不是研究院的新品种,不知道在哪弄来的,应该给如玉也弄两个,他记得以前她还挺爱吃西瓜的。
几个小厨子年纪都不大,一个个的也就是十七八岁吧,隋殇记得他们都是末世前就在来福家的,那时候他还觉得来福雇佣童工呢,现在还能再看见他们,一想也知道他们之间一定有某种关系的,但是能活到现在还真的挺不容易的。
他也算得上是来福家的熟客了,毕竟,即使是末世,依然一如既往的贵的来福家,可没有几个人消费得起了,所以他们才能闲闲的蹲在外面偷吃厨房里的西瓜,这个时候一看见隋殇,几个人中比较大的衡一岩很不好意思的站了起来,顺手往自己的身上摸了两把,本来洁白的厨师服一下子被染成了淡红色,这人也不在乎。
“隋大哥,你来了,我哥在里面呢,估计还没睡醒,我去叫他,您稍等一下啊!”
隋殇下意识的看看外面的太阳,恩,不是他的错,现在太阳都快落山了,还没醒,看来生意已经不是惨淡能够形容的了!
衡一岩把一手拿着的西瓜塞给蹲在一边还啃得兴致勃勃的兄弟,反正他已经咬了,不用担心会被吃了。
被扔在门外没人管的隋殇十分淡定的自己走了进去,不就是没人接待吗,这在来福家实在太正常了,以前他和爷爷来的时候,偶尔还充当过店小二呢,还不是吃得很好!
隋首领表示,这都不算什么事!
他进去的时候,刚刚落座,就看到衡来福从对面的一间房间出来,张着大嘴打着哈切,一脸的睡眼朦胧,懒洋洋的坐到他对面,像是没骨头一样,倚在椅子上。
“你怎么来了?”有时间没见到了,还自己上门,看来这是要点招牌菜啊!他大显身手的时候来了吗?
“给我做几道菜,完事之后我带走。”跟这还没睡醒的人没什么好说的,只要不影响他做菜的手艺就行。
衡来福伸伸脖子,歪头瞅瞅后面正吃西瓜的小子们,意思是问你需要菜谱吗?
“福字瓜烧里脊,八宝野鸭,糖醋排骨,琵琶大虾,麻辣香锅,奶汁鱼片,甜点要金丝酥雀和如意卷。”就这么几道菜还要菜谱,你真当你们家是满清时期,满汉全席随便点啊。
点完菜之后,一仰脖子,财大气粗的说道“外面的西瓜也给我来上几个。”这家伙也不知道哪来的门道,现在这么稀罕的水果,在他这似乎根本就不算什么,相比也不介意多给他几个。
衡来福咧嘴一笑:“怎么样,爷有两下子吧,这东西稀罕着呢,就是便宜了这几个臭小子。”说完挠挠头,有点窘迫,最近西瓜来得有点多,客人又少,卖不完剩下的这几个小子偏说不新鲜了,都装进他们肚子了。
扯呼,他还真就不知道这西瓜放上这么一两天还就不新鲜了,这几个猴崽子就是想吃就是了。
“爷什么爷,赶紧给爷做菜去!”隋殇调整了一下姿势,斜斜的依靠在椅子上,两条大长腿搭在桌子上,眼睛一歪,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谁看到了都得吓一跳啊!
啧,衡来福撇撇嘴,这才是真正的大爷呢,看看这姿势,要是在配上两个小丫鬟,那就更形象了,简直就是重回满清时代啊!
这姿势搁在别人那就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在他们这,那就是爷的气派,不过,这位爷的气派全都摆在他们家了。
“小子们,上工了,别让隋大爷久等啊!”拉着嗓子吆喝一声,门口的小厨子一个个站的立正儿的,一点都看不出刚才的不着调样子,就是嘴里没唱着号子,冷不丁的听上觉得韵味稍微差了那么一点!
隋殇点的几道菜都不算难,人多势众,再加上衡来福动作麻利,还真没等多长时间。
不一会的功夫,衡来福就出来了,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厨子,一个屁颠屁颠的拎着两个大大的食盒,一个拎着两个网兜,里面装着五个西瓜,一起放到桌上。
衡来福一挥手,赶紧走,别耽误时间,浪费爷的手艺!
☆、第14章 惧怕
那如玉倒在沙发上,维持着隋殇走的时候的姿势,满脑子都是来福家的好吃的,这家伙重生一回,既不想称霸世界,也不想美男成群,最大的愿望就是安居乐业,美食环绕,整个一个饿死鬼投胎的架势。
隋殇出门是开车,平时都在车库中停着,主要是距离太近,走路不过五六分钟的事,要是开个车,还没发动,就到站了,那有点炫富,作为一个低调的权富人物,他不需要炫,就已经很富了。
现在汽油虽然比较珍贵,但是对于隋殇来说,也不可能没有,车子还是通用的,满大街都是,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找到汽油了,毕竟,出门狩猎不能全靠步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