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亮堂堂,他就已经喝上了酒。
只有他一个客人,跟面前的白人调酒师聊得很开心的样子。薛城想着反正没事做,就拎着电脑也过去点了杯酒。
顺便揶揄他:“你来这儿喝酒,想偷师还是准备挖墙脚。”
徐凡成瞥了眼她的电脑包,嗤笑一声:“那来这儿工作,先加薪还是下属先造反。”
“斯克傅的事,能先搁着等我玩高兴了搭理?”薛城拿到了自己的酒,抬眼看他,忽然一本正经地道:“不过你可真厉害,怎么能这么厉害呢。”
知道她说的不是斯克傅的事。徐凡成耸肩问道:“又怎么了?”
她把昨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个大概。徐凡成皱了皱眉,还是听出了点东西。
他道:“你把那戒指给我看看。”
薛城从包里拿出戒指,递给他看。
徐凡成打量了这朴素的小银环,看了半天,扬扬唇漫不经心地笑了:“牌子货,白银戒,还挺值钱的,扔掉可惜。”
薛城尝了口酒,为这怪异的味道深深皱了皱眉,连忙把杯子放下了。轻声说道:“好难喝的酒,偷师和挖墙脚还是都算了吧。”
徐凡成把戒指还递给她道:“你直接还给他,什么也不要问,不要说。”
薛城颔首,没有问就应了下来。
徐凡成也罕见的没再多说些什么。
他端着酒杯喝了点酒,眼底一瞬情绪复杂难辩。几口喝光了杯中酒。
薛城惊讶他那么欣赏这调酒师水平。明明经典鸡尾酒都很难喝。
果然同行看同行,看的不一样?
其实刚才,徐凡成在她错开眼喝酒时,往戒指内环细看了下。结果如他所料到的那样:光亮下,内环上淡淡三个字母的缩写。
刻得很浅,微微泛着光,低调却真实的存在着。
意味着什么,他心知肚明又迟疑不说。
有情伤的男人更容易靠近是真的。但对找到第三根肋骨的人来说,多么漂亮优秀的后来者,也只能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了。
分道扬镳之后,薛城就去找郑晨还戒指了。其实她猜错了一半。
没料到的是郑晨的酒量会那么差。
那点在薛城看来实在微不足道的酒精,对郑晨来说简直是蒙汗药,还得是药马的那种。稳稳当当,一直睡到了下午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