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1 / 2)

盗墓之王 飞天 3410 字 1个月前

“奉献鲜血饲养毒虫不是难事,但我需要先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如果你是真正的龙格女巫,为什么不敢把风帽摘下来,让我看看你的黄金面具?”

小刀已经弹落在指缝里,关于龙格女巫的种种传闻一起浮上心头。

“看到面具,也许你就要变成一个死人了,你也愿意?”她放回笼子,背转身子,狂妄地大笑着,“我好心好意阻止世人进山送死,为什么大家都置若罔闻,包括你那位朋友。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得到财宝的同时却唤醒了地球人的噩梦,这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地球的劫数?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的话越来越虚妄,而且充满敌意。

“我只带她回去,什么财宝,跟我们毫无关系,你到底知道什么?”江湖永远都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既然她不肯直言相告,为了苏伦,我不惜对任何人动用武力。

“龙格女巫知道一切,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你想知道的、你不想知道的——无所不知。年轻人,记住我的话,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现在不走,你将终生无法摆脱这片山林,永远……”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沉,就像外面逐渐黯淡下来的天色,突然间身子一闪,从我的身边掠过,划出一道五光十色的幻影。

那种轻功已经超越了人类所能到达的巅峰,就在风帽滑落的刹那,我真的看到有一抹灿烂的金色出现在她脸上,闪着诡异邪恶的光芒。

溪水非常清冽,只是并不像其他地方的山泉一样发出欢快的“叮咚”声,而是默默地穿行于嶙峋突兀的怪石缝隙里。

暮色浓重地笼罩下来,比我预期的来得更快,四周的一切正在迅速融于晦暗的夜色。

“飞鹰。”我往回走,一边默念着刚刚想到的那个人的名字,那是手术刀安排在古城西安的一颗棋子,更是他多年来摸爬滚打行走江湖的一个最要好的兄弟。已经没有人记得他的名字,就像手术刀一样,只有外号——“飞鹰”。

龙格女巫形容得很形象,飞鹰的能力在大陆西南黑道上首屈一指,手下有五百多兄弟,大部分时间在做古董掮客生意,偶尔会做一点“黑吃黑”的小事。他身上没有那么多古怪的金属零件,那只是多年闯荡江湖留下的纪念品而已。

后脑勺上的铁环是一九七九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时,踩中了对方的连环地雷被崩进去的,只差四毫米就砸穿小脑颅室,彻底完蛋。四肢和胸腔位置的金属支架,是骨骼严重断裂后,在香港植入的,多年来,已经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浑身是“铁”,那是飞鹰最大的特征,所以龙格的描述一旦出口,我立刻想到是他。

如果苏伦想在西安附近调集人马的话,飞鹰是不二人选。我心里忽然有了希望,会不会是飞鹰出手救了苏伦?

第一部 边陲秘境 第三章 飞鹰飞月

视线里望见营地上空的炊烟时,我的卫星电话响起来,那是关宝铃打来的。

“风,我已经推掉了东京方面所有的公告和片约,明天就随叶先生一起返回港岛去。这段时间真的好累,真的很想一个人封闭起来静一静,别担心我,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祝你早日找回苏伦小姐。别忘了,到时候一起来港岛,我请你们吃星光大餐。”

她的声音带着深深的无奈,得到苏伦失踪的消息后,我第一时间启程赶到这边来,对苏伦的牵挂之情任何人都看得到。这一点肯定会伤害到她,只是我来不及照顾她的感想,只有在失去苏伦之后,才明白对方的重要性。

“一定,我替苏伦谢谢你,请转告大亨,救回苏伦后,我们一定会赶去港岛,另请高手帮助他破解‘黑巫术’。”

我们之间的距离忽然拉伸到极远,苏伦横亘在中间,成了两个人的感情无法逾越的高山深壑。在她和苏伦之间,我最终坚定地选择了后者,并且发誓会牢牢信守自己的诺言,不为任何人所动。

曾经在玻璃盒子里的心动、心乱,像是爱情,却不过是随意东西的浮萍。也许,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与最爱的人相濡以沫,与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最初时为关宝铃的美丽风姿迷惑,不能自拔,经过了这么多事,直到苏伦陷落在西南大山里,我才骤然醒觉,她才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返回妃子殿时,北屋里亮着灯,所有人围在一张古老的八仙桌四周,中间是热腾腾的四个瓷盆,我立刻闻见红烧排骨和刚出锅的大白馒头的香味。

“风先生,见到龙格女巫了吗?怎么样?她有没有说苏伦小姐去了哪里?”李康丢下手里的馒头,跑过来迎接我。

我缓缓摇头,无话可说。提及刚才的情形,只会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恐慌情绪。

“那先吃饭吧,苏伦小姐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没事的。”李康低叹着。

负责探险队伙食的厨子,曾在咸阳城外开过饭馆,只喜欢浓油赤酱的大鱼大肉,我到这里来之后,已经是第三次吃红烧排骨了,胃里腻得不行,而看看大家兴高采烈地举起筷子大吃特吃,我也只能勉强夹了一小块,放在自己面前的小碗里。

饭只吃到一半,蒋光蓦地抬头大喝:“谁?哪条道上的?”他手里的粗瓷大碗“喀”的一声碎成两半,接着抬手飞掷出去。

射出门口的光线一暗,已经有个一身牛仔装、头戴牛仔帽的女孩子直闯进来,冷笑着松手,蒋光掷出的碎碗“当啷当啷”两声落地。她抬起穿着棕色战靴的脚,踏在碎碗上,“喀吧喀吧”地将它们慢慢碾成碎片。

“喂,小姑娘,哪条道上的?”蒋光、蒋亮同时跳起来。

四个猎户色迷迷地盯着女孩子白里透红的脸颊,手里举着的筷子都忘记了动作,愣愣地张着大嘴。

我听到屋顶有衣袂掠风之声,有四个轻功极其高明的夜行人瞬间已经占据了屋顶四角,控制了我们向上、向后的出路。

巴昆站起来,抹了一把嘴边的口水,笑嘻嘻地走上前:“小妹妹,天黑路滑的,害怕不害怕?我们都是这片大山里身经百战的著名猎手,可以免费保护你……”

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山里人,根本注意不到女孩子身上的一套牛仔价值五千人民币,那是来自欧洲的顶级户外探险服装品牌,能随随便便拿它来当工装的人,肯定不是可以随意被男人调戏的。

“啊——”巴昆陡然倒撞回来,后背恰好顶在八仙桌的一角,喀喀两声,不知什么地方的骨头断了,一声不吭地扑倒在地。

我对这个必然的结果并不感到意外,并且注意到对方脖颈上悬着一个银色的月亮挂件,在灯光下不停地晃动着。

蒋光大吼一声:“找死啊!”随即长吸了一口气,肚子高高隆起,踢开椅子,大步向前。他的外家硬功有几分火候,但动作太慢,运气又不够精纯,八成不是人家的对手。我猜到了女孩子的身份,但不想马上叫停这场好戏。苏伦失踪之后,这群人表现出来的冷漠和麻木,让我非常恼火,应该让他们略受薄惩。

今晚的腊肉炒金瓜有点咸了,我端起面前的碗,喝了一大口粳米粥,一心一意地伸出筷子,去夹盘子里的油炸花生米。其实,这样的饭菜,对于本地人来说,已经相当于丰盛的年夜饭,他们在冬天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只以咸菜和米饭度日,根本见不到荤腥和新鲜蔬菜,生活闭塞到了极点。

“我是来找他的。”女孩子指向我,左腕上戴着一只宽阔的藏银手镯,上面嵌着的一块又大又艳的椭圆形红玛瑙带起一圈动人的红光。

“管你找谁?敢在我面前撒野,我先替你家大人教训教训——”

女孩子身子一晃,已经到了桌前,冷冷地盯着我:“喂,有人要见你,跟我走吧?”

这句话说完,蒋光才怒吼了一声,手捂胸口踉跄着退到墙角。他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一声连一声地重重咳嗽着。

我望了一眼她帽子上的锚形绣花标志,目光不经意间跟她充满野性的眸子相遇。

“有人要见你!”她挥手一掌拍在桌子上,立刻所有的碗碟都“叮叮当当”地跳起来,半盘花生米撒了满桌。

“小妹妹,有话好说有话好说……”李康刚刚站起来,女孩子凌空发出一掌,令他怪叫了一声,翻身跌倒,双手捂着腮帮子不敢再多嘴了。

女孩子的出手快如闪电,又不是本地口音,把所有人都镇住了。

“你是来请客的?还是打架的?”我放下筷子站起来。

侧面屋里的土炕上,躺着无声无息的席勒,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生物学家,只是现在约等于植物人了。我希望他能尽快醒过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同样更希望会晤飞鹰,假使他能说出更惊人的消息的话。

“飞月?”我微笑着,叫出她的名字。

“请客,如果客人不听话,就打到他听话为止。”她依旧冷笑着,挺了挺骄傲的小鼻子,薄唇后面,是两排珍珠一样亮白的整齐牙齿。

“可以走了吗?”她用右掌摩挲着左腕上那颗红玛瑙,不屑一顾地缓缓打量着全部站在一边的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