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脸红(1 / 2)

将明 知白 1986 字 1个月前

雪地中飞奔的身影,弓着身子,上身伏的很低,光着的脚在雪地上留下一串痕迹。血液已经活动开,这个时候他的脚并没有感觉到十分的寒冷。可只要他停下来,用不了多久他的双脚就会冻成一坨冰块。

李闲第一次停下来,然后飞快的用匕首将欧思青青的靴子豁开了一道口子,坐下来费力的将靴子穿在脚上,然后从衣服上撕下布条将靴子绑好。

真是白痴!

李闲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他这么跑下去,就算能活命这两只脚也保不住。

他站起来,将横刀推到后背上缚好。

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近,从高处往下看,已经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黑点朝着这边移动了过来,速度很快。看人数,李闲确定那些人就是奚人的骑兵。不会是欧思青青的同伴,她说过,她父亲身边不会超过二十个人。也不会是血骑的人,血骑的营寨还在十几里外,就算是来救李闲也不会来的这么快。

一千骑兵就是这个样子啊,果然看起来他妈的帅呆了。

李闲挥舞了下手臂,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处境。他看着山下那密密麻麻的黑点,逐渐聚集成几条黑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咧嘴笑牌鹿皮小蛮靴,李闲比划了一下中指,然后转身冲进林子里。

不能再提高自己的速度了,那就只能降低奚人骑兵的速度。密集的树林是必须要利用起来的,虽然李闲没有欧思青青爬树快,但这并不代表他爬的很慢。只是从进入树林后李闲就一直在树木间穿行,丝毫没有上树躲躲的意思。也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又或只是已经跑的没了方向感。

就这么一路狂奔出去二里路,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清晰起来。

李闲咬着牙用冲出去几十步,终于看到不远处那个自己早晨出来路过这里时留下的记号。

那里看起来平常无奇,雪一样的白,一样的平。

但李闲知道,那里有一个洞。

那是很久之前李闲在后山射猎的时候就发现的地方,一场雪下来盖住了洞口。洞口并不是特别大,刚好能钻进去一只熊。而事实上这里确实是一只山熊冬眠的地方,那只熊在一个月前已经变成了一大锅炖肉吃进了李闲他们的肚子里。

李闲停下脚步,快速的刨开洞口然后钻了进去。

李闲用残雪将洞口堵死,然后朝着里面爬去。大概五米之后里面变得宽敞起来,已经能直立行走。走到他和朝求歌杀死那只熊的地方后,李闲在还能看出有残留血迹的地方坐下来。他大口的喘着气,一路狂奔让他的肺变得急需补充空气。这个山洞里的空气并不好,闻起来有一股搔臭味,但这并不妨碍李闲对空气的索取,也不妨碍他坐在地上恢复体力。

三百多匹战马载着奚人骑兵顺着李闲的脚印一直追到这里,为首的骑士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壮硕汉子。他勒住战马后举起手示意了一下,后面的骑兵缓缓的停在他的身后。

“怎么契丹人都这么白痴?”

奚人首领撇嘴,语气中都是不屑。

“埃斤,我带几个人进去把他抓出来!”

一个奚人武士说道。

埃斤是部族首领的称呼,坐在马背上的壮硕汉子正是奚人辱纥主部的首领答乞。

“脚印后来变大了些。”

他没有回答部下,而是说了一句听起来不着边际的话。

“只有两个人,并没有看到其他契丹人的影子。”

他身后的武士点头道:“看来摩会说不定真的过了西拉木伦河,到河对面霫人苏啜部落中去了。这两个人是他的随从,在这里等他回来。”

答乞笑了笑说道:“摩会这次一共带了不到五十个护卫,半路上被杀了超过三十个。他若是过了河去苏啜部,为什么还要留下两个人来等他?如果苏啜新弥想对他下手的话,难不成这两个人还能将摩会救出去?”

他笑了起来,笑得很畅然。

“脚印后来变大了,但还是一个孩子。”

他身后的武士恍然大悟:“是摩会的女儿!摩会知道苏啜新弥不一定答应他的请求,苏啜部和契丹何大何部一直就不和睦!”

答乞赞赏的点了点头道:“他怕苏啜新弥杀了他,所以他把女儿留在了山上等他。”

他嘴角上的笑意很银-秽,看着显然是仓促间堆起来掩盖洞口的白雪,就好像看着一个已经褪去了衣衫躺在他面前的窈窕女子,那雪就是她白晃晃诱人的身子。

“一年前我去过何大何部的草场,见过摩会的女儿。”

他由衷的赞叹着:“那真是一个白天鹅一样纯洁的姑娘,美的令人窒息。一年前的时候我就想跟摩会提亲,可那个家伙闪闪烁烁的不肯答应。留下来的侍卫和摩会的女儿分开跑,是想将追兵引开。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个叫答郎长虹的家伙,不过他还真是白痴。我有一千人!难道就不会分兵追吗?难道他忘了?女孩子的脚总是小一些的。”

“欧思青青,我记得是这个名字。”

答乞的眼神中透出贪婪,他指着那洞口说道:“进去,我要完好无损的欧思青青。如果你们碰掉了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们的脑袋都砍下来。”

“埃斤放心!”

四五个骑士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笑着一边靠近洞口:“我保证抓她出来的时候,她就像您一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