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此次回南京,我欲将铁券上交天子。”
话落,孟清和认真观察孟王氏和孟清义,见两人表情中除了惊讶并无其他,悬起的心终于放下。
“十二郎,”孟清义正色道,“九哥是个粗人,不懂得说大道理,也不懂朝堂上的那些,但九哥知道,伴君如伴虎。你这么做,必是经过深思熟虑。便是你今后不做官了,大不了和九哥一起回乡种田。九哥有把子力气,会种田养羊,咱们兄弟总有饱饭吃。”
“九哥……”
起初,孟清和十分感动,听着听着,却开始觉得不对劲。
他只说交还铁券,没说要辞官吧?
种田养羊吃饱饭……好吧,他承认,自家都是实诚人。
“娘,九哥,事且未定,个中原因不能详叙。但请娘和九哥放心,交还铁券,绝对是利大于弊。”
话说到这里,孟王氏和孟清义都没有再问。
孟王氏亲自去取做好的夹袄,孟清义忙着叮咛孟清和,冬日远行,一定要护着手脚,多穿些。
“早知道,你送回来的两张狼皮都该留下,给你做双厚靴子。”
孟清和笑呵呵的听着,暖意从胸腔中蔓延,很快流淌到四肢百骸。
有家人关心的感觉,当真很好。
离别在即,孟清和主动留下用饭,又陪孟王氏说话。
孟王氏本想留他住下,结果不到掌灯时分,就听门房来报,定国公亲自上门接人。
“国公爷就在外头。”
门子脸色煞白,手脚僵硬。
都言定国公是杀神,今日得见,果真名不虚传。只是被扫一眼,都像是有刀子在头皮上刮过,恨不能立刻撒丫子飞奔,至少五里以外。
看着起身准备离开的儿子,孟王氏突然感到心酸。
果真是嫁出去的孩儿泼出去的水?
沈瑄被孟清义请到正堂,却道要拜见孟王氏,一句话堵得孟清义肝疼。
“为人半子,当拜见岳母,烦请兄长带路。”
长身玉立,绯袍玉带,紫貂斗篷,通身的贵气,偏又满是煞气,哪怕语气温和,也是让人后背发凉。
孟清义满是不解,十二郎为何偏偏找了这样一个?
拜见过孟王氏,沈瑄携孟清和回府。
孟清和十分意外,沈瑄没有骑马,而是同他一起乘车。
北风呼啸,雪愈发的大,路上少有行人。
车亭内铺着厚厚的坐褥,孟清和捧着手炉,仍是觉得冷,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国公爷实在看不下去了,探手将人捞到怀里,斗篷一裹,大手拍了拍,“别动。”
孟清和身上暖和,心里却有点别扭。
马车,又是这个姿势,让他想起一个很不和谐的词。
x震。
“国公爷,那个……”换个姿势成吗?
“不冷?”沈瑄挑眉。
“……冷。”
“那就老实点。”
孟伯爷泪了。
干脆破罐子破摔,心一横,双臂环住,孟伯爷表示,多少不和—谐的事都做过,不就是再不和谐一点?咱不惧!
沈瑄双眼微眯,手臂用力,托起孟清和的腰,温热的呼吸拂过,能感到掌心下的颤抖。
孟伯爷继续横心,仰头,说不惧就不惧!
国公爷定了两秒,忍了几忍,到底没忍住,头埋到孟清和颈间,低笑出声。
孟清和咬牙,“……很好笑?”
国公爷抬头,拇指擦过孟清和的唇角,黑眸深处溢出无尽的亮色,侧首,唇擦过孟清和的耳边,“十二郎若想,瑄愿从。”
轰!
孟清和三花聚鼎,万佛朝宗。
还可以再xx点吗?啊?!
南京
郑和船队成员正在入城。
队伍中的金银宝石,珊瑚珍珠并不稀奇,异兽番人才更吸引眼球。